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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評還能往哪里去優化和改革?
2024-09-27 14:54:06 行業資訊
政府部門所謂的“優化”,跟公司的雖然不完全一樣,但也逃不了精兵簡政、砍錢裁員的藩籬。從優化到進一步優化,能上的手段基本都上了,再往后就得改革。果不其然,今天業內圈中都流傳著一份《關于進一步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的通知》紅頭文件,官方沒有正式公布,但禁不住“新政策”會不脛而走。環評行業本身無甚活力,別說沒有像樣的學術論壇,連線上正兒八經的技術探討都已幾近奢侈。人們對通報批評、扣分停業習以為常了,遲鈍的神經很難被刺激,只有最高主管部門的紅頭文件,能稍微攪動一下這一潭死水。這份延續了十四五以來環評優化改革政策方向的《關于進一步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的通知》,引發了一小波悲觀的討論。先簡要回顧一下最新版環評法修訂之后,環評的這趟優化之旅。第一步是2020年優化小微企業項目環評,手段包括縮小環評范圍,簡化環評報告表編制內容,探索打捆環評,共享環保基礎設施等。對于要做環評的小微企業,提供政策咨詢和技術幫扶,以免它們被不良環評單位坑了花冤枉錢,在壓實環保責任的同時靈活開展環境監管。這一階段的優化,彰顯了部里柔性而有溫度的監管,以服務出發點,應該能讓小微企業心中一暖。第二步是中間的打擊環評弄虛作假、更新環評信用平臺和導則、規范環評報告編制、與排污許可銜接等動作,一套組合拳,或多或少都在強調“聚焦重點、優化流程、提高效能”。一直風傳要更新的、需配備兩個環評師的新版環評編制監管辦法,靴子卻遲遲沒有落地。第三步是2023年的優化環評工作意見,這份“意見”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擺到指導的位置上,用以指導產業園區開展規劃環評,探索推進環評排污許可“兩證審批合一”。其它優化動作還有聯動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,試點登記表免手續,推廣報告表“打捆”審批,簡化規劃環評內項目報告書(表)編制內容,完善項目環評總量指標審核,開展“兩重”溫室氣體排放環評試點等。此一階段還表現出松污染類而緊生態影響類項目環評監管的勢態,要從事中事后監管上加以體現。以上這三步棋走完,基本上關于環評工作能優化的手段都上齊了,感覺沒辦法再進一步優化了。其成效如何,有待時光檢驗,更待后來賡續。環評優化的步伐不能停,如今要邁出第四步了,該如何出腳呢?改弦更張是不可能的,畢竟要保持政策動向的延續性,唯有老調重彈,舊瓶裝新酒。部里能一如既往、一以貫之地在各類文件中強調環評的優化和改革內容,說明這是取得高層共識且必然要完成的工作。以上這些優化之旅,既是環評正走之路,也是環評未來之路。這條路,在官方尚未正式公開的《關于進一步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的通知》中,又重新描繪了一遍,堅毅而寬坦。這份“通知”算是環評優化和改革的最新一步,那它通往何方呢?與前面幾步路一樣,“通知”也可通往環評制度的優化和改革,如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和規劃環評對項目的指導,加強環評與排污許可、執法監督等制度聯動。但它更有自己新的路要走。至于有哪些新路呢?我們可以從這份“通知”的全文中找到端倪。(這份文件已在各環保公眾號流傳,如果你非要看原文,請后臺回復“遇見清合”)一是有放有收,特別是重大項目的審批權限,有上收的考慮。以前的“放管服”尺度太大,連鎮級環保部門一年都批幾百個項目,環評質量肯定難以保證,在簡化或豁免“小影響項目”環評后,存在重大生態環境不利影響的項目,審批權限原則上都要上收到省級了。省級以下的審批權限要評估調整,以便與基層能力相匹配。二是試點膽子再大一些,突破環評名錄的約束,在某地或某園區取消部分環評報告表。之前只是探索登記表不備案,這次改革直接針對報告表,步子大了很多。比如編制環評報告時,基本信息標準化填報,選址智能化論證,預測評價自動化在線完成。審批報告時,利用歷史項目審批結果等大數據,自動生成批復意見。以信息化支撐環評文件質量,科技感一下子就提上來了。歷數近些年的政策文件,大概環評優化與改革也是只有進行時,沒有完成時。面對環評行業的數字化、智能化轉型,管理者都在推陳出新,勇探新路,那環評從業者的進化和提升,自然也不能停滯不前。
轉自:環評互聯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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